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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陳超明、徐志榮爭取降低地方配合款比例獲回應】

立法委員陳超明、徐志榮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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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陳超明、徐志榮爭取降低地方配合款比例獲回應】

立法委員陳超明、徐志榮日前聯合總質詢時提到,現今財政收支劃分法對苗栗縣不公平,因此項毛治國院長爭取降低地方配合款比例,讓苗栗縣建設不停擺。經過兩人與行政院、主計總處、財政部數度協商,行政院已正式同意苗栗縣政府在財政控管機制期間,中央計畫型補助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之項目,免除苗栗縣政府之配合款;中央計畫型補助款涉及苗栗縣政府負擔所轄鄉、鎮、市之部分,依照鄉鎮市財力分級,財力第一級者,配合款降低為四分之三;財力第二級者,降低為四分之一;財力第三級者,配合款全數免除。
日前,立委陳超明、徐志榮於總質詢時提到,苗栗縣103年總稅收為347億,遠高於財力同級的嘉義縣及屏東縣,但所獲得之中央補助款卻低於嘉義縣及屏東縣,如此,形同懲罰努力創稅的縣市。兩人要求行政院應該降低地方配合款比例,否則,苗栗縣建設都將停頓,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影響。經過兩人邀集行政院主計總處、財政部數度協調,行政院已經正式同意在財政控管機制期間,中央計畫型補助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之項目,免除苗栗縣政府之配合款。其中,中央補助型計畫共計55項,橫跨14個部會。陳超明、徐志榮表示,這些項目都與民眾息息相關,免除地方配合款後讓縣務得以繼續推動,民眾生命財產能獲得保障。
另外,中央計畫型補助款涉及苗栗縣政府負擔所轄鄉、鎮、市之部分,依照各鄉鎮財力分級,財力第一級者,配合款降低為四分之三,共4鄉鎮市;財力第二級者,降低為四分之一,共10鄉鎮市;財力第三級者,配合款全數免除,共4鄉鎮市,中央補助鄉鎮市計畫共有4項,橫跨3個部會。陳超明、徐志榮提到,地方公所財力較為吃緊,降低或免除配合款後,停下來的建設得重新啟動,並可維持公所的基本開銷支出。兩人也將持續溝通增加免配合款的中央計畫型補助項目,讓地方建設繼續。
立委陳超明、徐志榮表示目前調降或免除地方配合款可以解燃眉之急,但根本之計必須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設立創稅獎勵機制,讓努力創稅的縣市獲得公平的對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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